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3-09-20

各学院、部门:

为更好地管理各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即日起,启动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基准日

以2023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此次清查覆盖全校各学院、部门,钱江学院

(三)清查内容

各学院、部门要遵循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清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之前完成资产自查,自查完成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全校资产情况组织人员抽查核实。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 王雪琴,28861699;王宇,28868318。


 附件:1.关于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建议

      2.可移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3.可移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