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6-04-03
各学院、中心:
接上级通知,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多起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和底线思维,要求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
请各学院、中心于4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巡查,要求对所有实验室逐间、逐台、逐物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防安全、水电安全、实验操作规范、设施设备运行、实验危废暂存和清运、假期值班等关键环节。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整改情况请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问题清单》(附件),于4月16日下班前将电子表格报送至实验室处。
二、建立实验室安全巡查长效机制
各学院、中心须建立实验室安全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明确巡查责任分工、细化巡查内容清单,确保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全面摸清实验室日常及假期使用情况,确保日常巡查常态化,并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记录、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三、其他
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并落实建立安全巡查长效机制,学校将对学院安全巡查记录开展抽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联系人:钱冰 联系电话:2886897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