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4-12-19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现就学期末、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要求,学校将继续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记院长双签字工作。同时,请学院与本单位实验室及实验室师生逐级签订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1.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的检查要点,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2.安全管理要求:

①严格落实《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南》(附件2)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管制类试剂领取和使用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暂存须符合规范,其他危险化学品须有详细的动态清单、存储须符合规范,气体钢瓶须做好固定措施;

②确保实验室无漏水、漏电情况,确需使用明火的须按规定申请;

③开展高温、高压、高转速和其他风险实验须做到实验过程全程值守;

④规范使用实验动物,杜绝违规暂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保存、使用、销毁须有完整的台账记录;

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物品远离热源并及时清理;

⑥进入实验的所有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

⑦按照学校收集时间及时清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三、检查时间安排

1.学院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于12月30日前完成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备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如无法落实整改的,不得在寒假期间开放。

2.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学院,由学院立行立改,未达标整改的,不得在寒假期间开放。

四、其他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寒假期间无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须执行封门(无电子门禁的实验室,各单位可自行印制封条封门,有电子门禁、可后台查看进出人员的实验室由各单位通过后台系统封门),封门前须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如有使用气体钢瓶的,要先关闭总阀后关闭分压阀,并做好检漏工作;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2.寒假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须填写《寒假实验室开放一览表》(附件3),并指定1—2名团队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码),学院汇总后于1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处。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务必做到实验进行期间全程有人值守,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水电火管理等相关安全工作。


联系人:钱冰,电话:28868972。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

2.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pdf

3.寒假实验室开放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