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通报(2024年11月)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4-12-03

各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实验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教学、科研秩序的底线工作,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杭师大党办〔2021〕35号)、《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通知》规定,将11月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通报,请各学院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所在学院

隐患地点

隐患描述

人文学院

恕园23-211

插线板直接置于地面使用

生科院

慎园15-603-1

气体钢瓶未妥善固定,状态牌悬挂杂乱

音乐学院

诚园3-323、331

观察窗遮挡

音乐学院

诚园3-331

插线板直接置于地面使用

公卫学院

慎园6-501

灭火器长时间未检查登记

公卫学院

慎园6-501

违规暂养实验动物

公卫学院

慎园6-502

不规范存储易制毒化学品氯仿、盐酸,未如实登记使用情况

附件:11月份检查隐患现场照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保卫部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