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检查隐患通报(2024年11月)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4-12-03
各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保障实验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实验室教学、科研秩序的底线工作,是“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杭师大党办〔2021〕35号)、《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通知》规定,将11月份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通报,请各学院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所在学院 | 隐患地点 | 隐患描述 |
人文学院 | 恕园23-211 | 插线板直接置于地面使用 |
生科院 | 慎园15-603-1 | 气体钢瓶未妥善固定,状态牌悬挂杂乱 |
音乐学院 | 诚园3-323、331 | 观察窗遮挡 |
音乐学院 | 诚园3-331 | 插线板直接置于地面使用 |
公卫学院 | 慎园6-501 | 灭火器长时间未检查登记 |
公卫学院 | 慎园6-501 | 违规暂养实验动物 |
公卫学院 | 慎园6-502 | 不规范存储易制毒化学品氯仿、盐酸,未如实登记使用情况 |
附件:11月份检查隐患现场照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保卫部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