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陶国芳 时间:2024-10-10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请各学院和实验中心做好先进评选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校内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校内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各学院(中心)限推荐1个;

2.先进个人:各学院(中心)限推荐1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

2.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2、附件3和附件4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佐证材料只需PDF版。

四、其它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1月01日。

2.联系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陶国芳

电话: 28865687,邮箱tgf@hznu.edu.cn(也可以直接钉钉发送)。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

附件2: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2024年实验室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