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新学期开始,为确保校园和谐稳定,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实验室安全需要,相关工作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现阶段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任务。
二、基本要求
1.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新生始业教育,上好实验室安全第一课,涉化类学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大宣讲,培养师生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院根据实验室风险源情况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培训,培训实验室师生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急救能力,全面做好新进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管理工作。
2.紧紧守牢实验室安全门户
严格做好实验室人员进出管理,守好实验室小门,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实验室,防止陌生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出现实验室内无人员而大门敞开的现象,严格做到“人离门锁”。
3.严格做好危化品试剂管理
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南》(附件1),一般危险化学品做到“按需采购,适量存储”,杜绝超量采购和存储;
管制类试剂做到“按需领取,剩余回库,台账清晰”,各相关实验室不得私自采购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违反相关规定从而造成安全隐患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危险废弃物做到“分类存储,及时清运”,严禁将未受到污染的纸盒、生活垃圾等混入实验废弃物。
4.严格落实实验过程管理
高温、高压、高转速等高风险实验需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实验室使用明火做到事前审批,严禁私拉电线、私改水路。
5.充分做好实验人员安全防护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睡觉,严禁吸烟。
三、隐患排查与安全检查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于9月14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同时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督导对学院开展检查,并根据《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通知》依照《实验室安全隐患分级标准及处理措施(2024年度)》(附件3)落实隐患通报和综治扣分制度。检查重点项目如下。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实验人员对于安全管理要求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掌握情况。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情况,易制毒、易制爆试剂进出库及使用台账。
3.实验室用气、用水、用电、用火安全情况。
4.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和应急设施(如灭火器、应急喷淋等)的设置和维护情况、实验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5.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包括分类、存储、标识标签、及时转运等。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管制类试剂采购工作,保障教学科研使用。试剂库管理员要加强管理,规范做好收发工作,准确记录出入库台账,及时盘库,规范存储。
联系人:钱冰,28868972 张卫军,28868258
附件:
2.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pdf
3.实验室安全隐患分级标准及处理措施(2024年度).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