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现就学期末、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力确保本学院实验室自查、学院检查落到实处。
2.假期前学院及实验室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的检查要点,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3.根据前期学校检查和暗访暗查情况,请各学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下列情况予以排查:
①管制类试剂领取、使用、储存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其他危险化学品须有详细的动态清单,气体钢瓶须做好固定措施;
②确保实验室无漏水、漏电情况,确需使用明火的须按规定申请;
③高温、高压、高速及大功率设备运行期间须妥善安排人员值守;
④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保存、使用、销毁须有完整的台账记录,相关实验需在符合规定的场所开展;
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物品远离热源并及时清理;
⑥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
⑦按照学校收集时间及时清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4.各实验室在7月1日前完成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备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如无法落实整改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放。
5.学校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学院,由学院立行立改,未达标整改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放。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1.各实验室做好危险化学品试剂整理工作,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做到使用完毕及时回库,其他试剂耗材做好妥善保管;各危险化学品仓库做好盘库工作。
2.各学院务必督促实验室做好清洁整顿工作,于7月11日前将实验室内的危险废弃物做清空处理,届时学校也将清空危险废弃物仓库,减少暑假期间学校危险废弃物存量,降低安全隐患。
3.涉及毕业生的实验室,务必督促毕业生将实验试剂、实验样品等材料做好交接工作,并确保有完整标签,有人员认领。
4.本科生及其他需要在暑假期间临时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应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5.做好暑期高温天气、台风天气实验室应急预案,排查天台、排水管网、门窗等安全隐患,储备必要防汛物资,严防因高温、缺电、缺水、水淹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
6.随着学校逐步开放,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人数增加,各实验室应管理好门户,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贵重物品、仪器等失窃,严防陌生人进入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
7.暑假期间没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封门(无电子门禁的实验室,各学院可自行印制封条封门,有电子门禁、可后台查看进出人员的实验室由各学院通过后台系统封门),封门前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要断水、断电、关好气瓶总阀,关闭相应的设施设备;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8.暑假期间实验室正常开放的,须填写《暑假实验室开放一览表》(附件2),并指定1—2名团队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码),学院汇总后于7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处。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务必做到实验进行期间全程有人值守,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水电火管理等相关安全工作。
联系人:张卫军,电话:28868258。
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