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退休离校前设备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3-05-11

各学院(部)、部门:

在前期设备资产清查中部分单位存在因教职工退休设备资产交接不到位造成的资产遗失、损毁等情况,为加强教职工退休离校前设备资产交接工作,现通知要求如下:

1.做好提前提醒工作。各学院(部)、部门提醒次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核查本人名下的资产,做好账物的核对,以便于退休前顺利做好清点与交接。

2.落实设备资产交接工作。各学院(部)、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退休教职工配合做好个人名下设备资产交接工作,退休教职工及时将由资产接收人确认过的移交明细交给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

3.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学院(部)、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退休教职工本人提交的移交明细,在系统内完成单位内调拨的完整流程。

4.退休手续中再行核查。学院(部门)在办理教职工退休离校手续中,须再次核查该教师名下资产,确认移交完成后才能盖章。

请各学院(部)、部门高度重视上述工作,落实工作职责,以免产生遗留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联系人:王雪琴,28861699;杨鸿,2886773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