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实验试剂、耗材采购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3-01-04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现就寒假期间实验试剂、耗材采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配送采购
1. 为满足寒假期间科研工作的需要,寒假需使用的试剂耗材请在1月12日前下单。配送平台将根据要求按时进行配送(其中1月17日至1月29日停止配送);
2. 各学院下学期教学用的大宗订单须在1月12日前提交;
3. 寒假期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暂停采购,其他危险化学品请各位老师根据实验需要,严格控制申购数量,避免囤积。
二、平台自主采购
若有平台供应商无法提供的试剂耗材,请在平台上填写自主采购订单,对于自主采购务必遵守先备案再采购的流程。寒假期间需使用的试剂耗材最迟在1月12日提交,从1月13日起至下学期初不再进行自主采购的备案。
感谢大家对实验试剂、耗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祝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