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2-04-20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关于重点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要求,近期学校开展了危化品专项检查工作,发现一些实验室存在危险化学品存放过期、无标识、无人使用、无人认领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相关工作如下。

一、学院、实验室开展专项自查

各实验室负责人针对本实验室开展化学试剂专项自查,各学院对本学院所属每一间实验室进行认真查验(包含长期无人进入的实验室),并在428日前完成自查及废弃危化品上报学校工作。

本次专项自查要求查验每一瓶试剂的标签,查实试剂品名、规格、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重要信息,并在试剂柜上张贴对应试剂清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具体要求如下。

1.针对标签模糊的试剂,仍能识别的,张贴新的标签,做好标注,无法识别的,实验室内部进行调查,仍无法判定的,将试剂封存后上报至学院。

2.针对过期试剂,若不影响实验室精度,仍可使用的,建议做好标记继续使用,不能使用的,列好清单上报学院。

3.针对未过期的试剂,若实验室长期不使用,未来项目规划中无使用计划的,列好清单上报学院。

4.上述需上报学院处理的试剂,涉及有毒、易燃等高危试剂需在清单中注明,便于后续分类处理。

5.学院收到实验室上报的试剂清单,进行调配内部消耗,无法消耗的,由学院统一制成清单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实验废弃物处置。

6.针对公安管制类试剂,实验室必须做好领用使用台账,台账记录不完整的立刻进行补充,若实验室无暂存、过夜条件的(视屏监控、双人双锁),则必须做到按需领取,及时回库。

7.随着天气转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等使用存储环境温度湿度检查工作,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8.根据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原则,请各实验室做到化学试剂物尽其用,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将对该实验室采取限制采购措施。

二、学校开展专项督查

学校开展化学试剂专项督查,若仍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对相关实验室责任人做通报处理,若通报后仍未整改,将由学校进行追责。

三、进一步规范试剂采购

1.根据关于加强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采购源头管理的通知要求,易燃、易爆类危险化学品必须通过学校实验耗材平台选购,实验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自主采购,且平台采购允许最大包装规格为5L/铁桶。

2.普通试剂、一般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公安管制类试剂采购流程详见附件一。

3.易制毒和易制爆试剂名录详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四、其他工作。

学院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改时,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排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操作规范开展实验(特别是过夜实验);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情况,“双人双锁”制度落实情况。

2.排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分类收集并及时清理。


附件一:试剂采购流程

附件二: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附件三:易制爆化学品名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