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的通知(一)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1-10-21

各学院(部门):

学校近期开展了多次实验室安全突击检查,检查结果反映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提升,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实验室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结合兄弟高校、行业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以下安全工作要求,请各学院(部门)遵照执行。

一、加强实验气体安全使用管理

实验室应从具有许可证的供应商处采购气体钢瓶,接货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实验室立即安放到位并加装防倒链或气瓶架;实验室使用的气体钢瓶存放量应当控制在最小需求,安放位置应当远离热源避免暴晒,悬挂并规范使用状态牌,每日或使用前必须检查瓶体和阀门状态,实验结束后必须关闭总阀门;使用可燃、有毒气体的气体钢瓶必须放置在装有泄露报警装置的防爆柜中;使用液氮罐的,须每日对液氮罐进行检查,发现罐体有水珠、结霜等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由专业人员处理;挪动、开启液氮罐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冻伤;实验室须根据使用的气体种类和容器类型,张贴相应的操作规范,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学习。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

实验室必须配备并定期维护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穿着长袖防护服或实验服,不得穿拖鞋(有特殊规定的实验室除外),并按实验防护需要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口罩;进行化学、生物安全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特殊场所(易燃易爆等)和特种设备(高速、高温、旋转等)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防护规范,按需佩戴安全帽、束发,不得穿戴围巾、领带、吊坠、长裙等衣饰;未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加强实验通风橱使用管理

任何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产生可燃可爆气体、蒸汽的实验都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进行实验时,可调玻璃视窗不得超过黄线标识的位置,以保持通风效果和保护操作人员;实验人员在通风橱进行实验时,不得将头伸入调节门内;不可将一次性手套或较轻的塑料袋、纸张等留在通风柜内,以免被吸入通风管道堵塞排风口;通风橱内的用电装置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放置的物品应距离调节门内侧15厘米左右,以免掉落;保持通风橱内部整洁,实验过程中及时清理不用的仪器、试剂,严禁将通风橱作为储物柜使用。

四、加强实验安全教育

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所有新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教师和其他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安全教育并按需通过相应考核。同时,学院和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提高实验安全意识,严守实验安全底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