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21-03-29

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10万(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做好日常使用记录工作,每台设备在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日志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每天的使用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不定期对1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日志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若需领取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日志登记本请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409室)领取。

二、各学院、科研机构在使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时通过学校大型仪器与检测中心共享平台预约使用,此平台网址为http://dypt.hznu.edu.cn/,目前已经在平台录入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相关信息,如需新增大型仪器设备数据请学院管理员自行添加。校内人员可以通过工号登录后预约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录后修改密码;校外人员可以注册后预约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三、根据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情况,请各学院(科研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原因和具体整改措施进行回复结合本次整改,认真清查本单位1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每台仪器都需安排仪器管理人员。本学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再一次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若上述使用较少或没有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没有改善,今后将对贵院购买大型仪器设备严格控制。

四、大型仪器设备在保障教学与科研的基础上要对外进行共享,其中30万(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未达到额定机时须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共享必须确定收费价格并报学校计财处进行公示,所有对外共享的仪器设备收费标准必须按照公示过的价格收费。所有共享收费都要按照实际共享情况结算费用,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共享收费通过校内转账的方式结算,按照公示价格收费,一单一结;大型仪器设备校外共享收费须按照公示价格收费,按照一单一结方式结算费用。

五、已经安装物联网监测器的30万(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请自查设备物联网监测器位置是否有移动,如有移动乱接要装回去,否则巡检的时候要现场拍照登记,上传给省科技厅后可能要被列入黑名单;如人为破坏的物联网监测器,则登记拍照,上报省科技厅确认情况。没有安装物联网监测器的新增3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做好安装监测器的准备,近期将统一安装物联网监测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