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工作量编制测算统计上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及各类实验室按照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相关要求,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上报工作。现将考核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9月30日前办理完验收入库手续,单件或成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的管理与使用效益。使用时间不足1年的新购大型仪器设备不参加考核,但需填报数据。(附件1:截止2020年9月30日1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二、考核方法
1.大型仪器设备考核分为实验室(中心)自查、学院核查和考核、学校复核三个阶段。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的具体内容分为日常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成果与项目、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等六个部分。每部分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总分由六个部分加权计算得出。
2.实验室(中心)自查由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人负责。主要任务是对所负责仪器设备本年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附件2),做好材料收集整理,按时将填报数据报学院考核小组。
3.学院成立由院主管领导、相关设备管理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核查和考核。主要任务是对本学院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每台仪器设备自查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按要求进行逐台逐项核定、评分和考核;在认真核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附件3)和《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总结报告》(附件4),按照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推荐1-2个优秀机组;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对使用效益不高(特别是使用机时较少)的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按时将《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使用效益考核汇总表》和《使用效益考核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对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检查及现场抽查;对30万元(含)以上及院级单位推荐优秀机组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终评;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并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在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以《杭州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日志》中记录的机时为准,要求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日期、工作内容、使用情况、使用机时等内容务必记录完整,不得虚报、漏报、瞒报。学校将对相关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进行抽查。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设备管理绩效管理依据,并在今后的设备购置经费预算中给予倾斜,对使用效能差的设备或将进行二次调配。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2月6日前按统计表的内容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该数据将作为2020年度实验室工作量编制测算重要组成部分,请高度重视,认真核准数据后准时报送。
4.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填写请参照《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表填写说明》(附件5)。
5.考核数据报送方式:电子稿发送到lhk@hznu.edu.cn;纸质稿由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实验室负责人和所在学院、科研机构分管领导签字后盖公章交至行政楼409室。
联系人:李华奎;联系电话: 28868189。
附件1:截止2020年9月30日1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