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19-04-22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1号)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浙教高科〔2016〕139号),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

为切实做好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通知各学院,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学院(鼓励跨学院做大中心),组织力量,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各项准备工作。请将《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表》(每学院限报一项)纸质版1份(盖单位公章)于5月8日前上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档。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联系人:陶国芳 电话:28865687 邮箱:tgf@hz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