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能与服务清单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时间:2015-03-25

基本职能:实验示范中心、校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论证与审批;实验室设备维修;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验耗材的采购与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实验室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实验动物中心建设工作指导。

   

实验室建设

1、配合国资处对实验室设备的年度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2、对实验室的新建、调整、评估等工作进行指导、组织;

3、校、市级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4、协助、参与国家级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实施及管理;

5、全校实验队伍建设和管理;

6、实验动物中心建设指导。

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含学生的教育、教师的安全培训);

2、实验室建设和改造中的消防设施的配置要求;

3、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保管、登记等出入库的管理;

4、特种设备的购买与使用的相关事宜咨询和管理;

5、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保管和处置管理;

6、指导协助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

7、实验室安全的险情处理。

实验耗材管理

1、接收“实验耗材采购配送平台”的网上申报订单及备案管理;

2、接收“自主采购实验耗材”的网上申报及备案管理;

3、耗材采购的抽查验收;

4、“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管理(报公安备案审批);

5、受理“实验耗材采购配送平台”的相关投诉。

大仪平台管理

1、大型实验仪器采购论证、验收、调拨管理;

2、大型实验仪器平台管理;

3、大型实验仪器共享使用效益监控分析;

4、大型实验仪器平台开放共享基金管理;

5、大型实验仪器平台开放共享收费备案管理。

仪器维修及

实验信息管理

1、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审批服务;

2、设备维修经费管理;

3、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

4、实验信息收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