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2019学年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实验室处 时间:2019-05-08

各学院、实验室: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是每学年都要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8-2019学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将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上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名称以实验室管理处发文任命实验室时的实验室名称为准(参考附件1、2及2017-2018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不清楚的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沟通。

二、各项数据统计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

三、各实验室对照去年填报的报表填写,同时,为了提高信息准确率,去年我校上报教育部主要信息表(见附件5)供各位填报人员参考,请各个学院务必在空白样表中填报(见附件4)再上交。

四、各实验室统计报表由各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同时必须将电子文档发送至tgf@hznu.edu.cn(注明学院、和发邮件人姓名手机号),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下午四点前,逾期未上报的,该学院不予以2019年实验室工作量考核计算。

五、其中SJ1、SJ2由公共事务管理处统计校验,SJ3、SJ4、SJ5、SJ6由各学院直接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汇总校验格式化,SJ7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直接负责,各学院不需要上报,单价40万(含)以上大型精密仪器清单见附件6。请相关学院部门切实负责履行各自职责。

六、如果SJ6需要增加实验室,编号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编制,一个实验室实体上如果有多个层级的实验室,名称和年份都统一取最早立项的(例如: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重点实验室、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统一填写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2017-2018学年数据供参考(附件5)

请各学院主管领导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后签字并盖学院章后上报。

此项任务每年一次,请各学院、实验室安排实验室信息统计员,专人统计可以熟悉业务,减少错误和返工,便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上报教育部。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管理处

2019年5月8日

附件1:学校现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

附件3: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7个基表填报说明

附件4: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表(空表)

附件5:2017-2018学年实验室统计信息(供填报参考)

附件6:40万(含)以上教学科研仪器(截止到201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