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金的通知
来源:杭州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实验室管理处
时间:2015-11-18
学校各相关学院:
2015年实验室管理处完成了全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公示;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的支持配合下,为学校相关学院开立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收费财务科目。现实验室管理处已完成本年度各学院的开放共享收费统计工作(截止2015年11月,具体统计数据见附件表1).
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杭师大〔2009〕191号)和《杭州师范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杭师大〔2009〕192号),现对学校核拨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金(五万元)进行下拨(下拨金额见附件表2)。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上述文件使用好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金。
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1月11日
附件1:各学院开放共享收入统计表1
附件2:下拨各学院明细表2
表1
序 号 | 学院、部门 | 收入统计(万元) |
1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 11.5892 |
2 | 理学院 | 10.2244 |
3 | 教育学院(含脑认知实验室) | 24.15572 |
4 | 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 | 43.3510 |
合 计 | 89.32032 |
表2:
序 号 | 学院、部门 | 下拨金额(万元) |
1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 | 0.649 |
2 | 理学院 | 0.573 |
3 | 教育学院(含脑认知实验室) | 1.352 |
4 | 有机硅化学及材料技术实验室 | 2.426 |